广东韶关仁化县泰和元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钨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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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吨钨制品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泰和元公司”)项目地点:仁化县有色金属循环经济产业基地投资额:****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简介:工程占地面积约**** 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钢结构*层标准厂房*栋,作为主要生产车间,建筑面积****m*;*层框架结构倒班宿舍楼*栋,总建筑面积还**** m*;*层框架结构办公楼*栋,总建筑面积还**** m*。生产工艺以高纯氧化钨为经氢气还原、碳化、成型、垂熔、旋锻、拉伸等工艺处理后,得到钨粉、碳化钨粉、钨条、钨棒、钨电极产品类型。工程设计规模为年产****吨钨制品,其中钨粉****t/a、碳化钨粉***t/a、钨条***t/a、钨棒***t/a、钨电极***t/a。主要生产设备为还原炉*台、混料机*台、低温烧结炉*台、高温烧结炉**台、旋煅机*台、退火炉*台、球磨机*台、碳化炉*台、氨分解器*台,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包括液压机、氢回收装置、废气净化塔等。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人,均不在厂区住宿。生产制度实行*班**小时连续生产,年正常生产***天。(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氨制氢装置干燥器吸附剂再生产产生的解吸废气(G*),主要污染物为NH*;还原炉正常运行过程中将产生还原炉尾气(G*),其中含氨气、氮气、水蒸汽和未反应的氢气;钨粉、碳化钨粉生产过程产生的筛分粉尘(G*),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约*.*t/a;液氨储罐区和氨制氢装置接口、阀门的不严密处无组织排放的氨气(G*),约*.**t/a。本项目工艺过程不用水,设备间接冷却水由于未与物料直接接触,水质未受污染,经冷却塔冷却后大部分循环使用,为避免循环水盐份积累影响循环,仅有少量更新性质的冷却水排放,由于其中污染物浓度极低,属于清净下水。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办公楼、轮班休息间和卫生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W),污水量为*.**万m*/a,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COD:*.**t/a、NH*-N:*.**t/a。固体废弃物包括:钨制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钨废料(S*,不合格品、散落物、边角料、碎屑物等);氨制氢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S*);办公楼、轮班休息间将有少量生活垃圾(S*)等。固体废弃物总产生量为***t/a,其中危险废物*.*t/a。噪声源主要包括混料机、球磨机、各种炉窑、风机、各类泵的生产噪声,其噪声级一般为**~**dB(A)之间。环境风险方面,本项目涉及的主要环境风险物质液氨原料和中间产物氢气,其中氢气无毒但具有爆炸性,最大贮存量为*吨;氨气具有毒性和爆炸性,最大贮存量为*吨;本项目液氨和氢气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经过分析,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液氨泄漏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三)建设单位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采取的对策和措施废气:解吸废气(G*)并入还原炉尾气处理,经冷凝器冷凝回收氨;还原炉尾气(G*)进入冷凝器冷却回收氨和水蒸汽生产副产品氨水,除水除氨后的还原炉气经吸附法脱去大部分的氮气后,返回储气罐使用;筛分粉尘(G*)环保措施主要为加强设备密闭性;液氨储罐区无组织排放的氨气(G*)环保措施有加强设备、管道、阀门的气密性,设备防腐等。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W),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固体废弃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无外排。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声屏障、消声器等。环境风险防范:加强环保、安全管理,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氨储存单元设置水喷淋洗消设施,并设置事故应急池以收集事故发生时的消防废水。各环保措施合理到位,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接受。(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依托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浈江,由于废水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小,其对浈江影响较小。(*)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特征污染物NH*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故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程度较小。(*)本工程为**小时连续生产,各等效噪声源对各厂界噪声总贡献值均小于**dB(A),可见厂界噪声昼夜间均可达标排放,对当地声环境影响不大。(*)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建设单位均提出了妥善的处理处置方式,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利用《导则》推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进行计算,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故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本项目需沿制氢车间和生产车间边界设置*** m卫生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该范围内无常住居民安全区,符合要求。(*)经过预测,最大可信事故液氨储罐泄漏时,将造成对下风向***m范围内氨浓度大幅升高,其中小风静风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为***mg/m*,出现在下风向**m处,未出现半死致死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为泄漏源附近***m;年均风速情况下最大落地浓度为***mg/m*,出现在下风向**m处,未出现半死致死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为泄漏源附近***m。建设方提出了行之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也可将影响范围控制在较小程度之内,减小损失,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多提宝贵意见。联系方式如下: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人:何美玲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联系人:李伟煜联系电话:****-*******E-mail:lipocket@***.com受理时间:*:**~**:**;**:**~**:**(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该项目的公告内容将会在厂址附近居民点、学校、政府等公告栏以及韶关市环境保护公众网(网址:http://***.******.***.cn/)等进行公告,并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征求主要事项包括:⑴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⑵项目实施是否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⑶项目实施可能对您造成何种影响;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评价?是否同意报告书中观点;⑸其它公众反馈意见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不便之处敬请谅解。(七)征求意见具体形式:公众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发送E-mail等方式表达您的意见。(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对公众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和建议,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将予以回应或解******韶关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