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增城市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工程五一村安置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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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增城市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工程五一村安置新社区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勘察设计”[项目编号:****-****]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主)******(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广州******,******(主)广******(成)广州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广东省珠海工程勘察院(主)******(成)广州中******,******投标价(万元)***.******.***.**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报价得分******综合得分***.******.***.*(主)广******(成)******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成)广州******,******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成)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中水******公司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主)******(成)广******,化工******投标文件在收标过程中被拒收,详细理由及依据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放弃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廖小姐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号市广播电视台十三楼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增城市人民政府荔城街道办事处日期:****-**-** **:** 附件:综合评标报告.doc勘察设计评标报告.doc勘察设计评标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