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阿尔山市交通警察大队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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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鑫舟******受阿尔山市交通警察大队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述*、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第**号采购文件编号:鑫舟****-**号项目名称:阿尔山市城区增设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项目批准文件编号:阿财购准字****第**号采购文件编号:鑫舟****-**号--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 --*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电子警察抓拍系统、指路标志(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须是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须取得省级及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颁发安防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须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须具有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须为本次招标产品制造商; *.须具有《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道路交通信号灯”、“倒计时显示器”检测报告; *.若为区外企业须取得《外进企业备案证书》;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兴安盟鑫舟******购买招标文件。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时,下午 *:**—*:**时。资格审查地点: 兴安盟鑫舟******四、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null-- 四、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兴安盟鑫舟******地址:兴安盟和平街(南滨河小区盟检察院住宅楼*-*-***)邮政编码:******联系人:齐晶联系电话:****-*******账户名称:开 户 行: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阿尔山市交通警察大队地 址:阿尔山市邮政编码:******联 系 人:王丽华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