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菏泽市交警支队执法记录仪设备终端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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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受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执法记录仪设备终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采购单位: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三、采购编号:HCHJ****-*** 四、项目内容:项目内容***部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备注供应商所投报产品所有技术参数和质量,须符合或优于第四章项目说明及要求的要求,如不符合做废标处理。五、供应商资质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时由采购人代表验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法人代表证书》;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必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工作人员,并提供在该企业交纳社会保险记录的社保证(原件)或者社保证明(原件、由当地社保机关出具);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报产品(执法记录仪终端设备)必须入围公安部企业产品目录并提交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六、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谈判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n网站下载七、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元。谈判保证金应于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第一、第二次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已退,请重新汇入,不可延续使用;第三次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谈判保证金可延续使用),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缴纳谈判保证金信息:*、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名称:******菏泽牡丹支行;*、账号:**** **** ****八、质疑时间:请将疑问在自发出公告*日内以书面形式(盖章)传真或送达至山东省******(代理公司)(电话:****-*******,****-******* 或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人)或(电话:*********** )十、谈判会议举行时间、地点:****年*月**日**时**分;地点: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 提交报价文件 起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成主任 电话:***********采购代理人:山东省******联系人:邹 奇 董姗姗 电话:****-******* ***********传真:****-******* Em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