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信息与导航学院经济适用房项目环评信息(一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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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就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信息与导航学院经济适用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及规模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信息与导航学院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地点:处于莲湖区行政辖区内,位于丰庆路以北,劳动南路以东。建设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Ha,其中规划净用地*.**Ha,城市道路*.**Ha。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m*,地上建筑面积*****m*(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公建建筑面积*****m*),地下建筑面积为*****m*,建筑以中高层、高层住宅为主,多层配套设施为辅,建设内容包括*栋住宅楼(其中*栋为商住一体楼)及地上和地下停车库、给排水设施、配电设施、供暖及绿化等辅助配套公用工程。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亿元。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建设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工程大学信息与导航学院通讯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沣镐东路*号联 系 人:潘先生电 话:***-********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陕西******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影路***号陕西环保大厦***室联 系 人:刘女士电 话:***-********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与建设项目产业政策相容性分析,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最终给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主要是针对项目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项目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目的在于收集、征询项目所在评价区内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问询的方式对本项目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本公示有效期为之刊登之日起**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