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大丰市城东实验小学灶具、餐具等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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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受大丰市城东实验小学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大丰市城东实验小学灶具、餐具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FCG********(*)项目地点:大丰市城东实验小学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为厨房设备、厨房小件、厨房送排风系统。(*)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规模:约**万元(*)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于****年**月底前支付合同价款的**%;首次付款满一年付至合同价款的**%,首次付款满两年结清余款。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备上述相关项目的相关经营资格、独立及协调售后服务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开标前汇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五、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信息(*)保证金专户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户行:大丰市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账号:**** **** **** **** **** **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电汇、银行汇票、转账。不接受现金、银行本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形式交纳。(建议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必须按要求交纳,方有资格投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一天),至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换取行政结算凭证。(*)查询电话:****—********(朱会计)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请投标申请人于****年 * 月*日至****年 *月**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 时 ** 分至 ** 时,下午 ** 时 ** 分至 ** 时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九、 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时间段:****年*月**日**:**-**:**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十一、 联系方式:招标人招标人: 大丰市城东实验小学 联系人:何海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 联系地址: 大丰市黄海西路**号中北汽摩三楼联 系 人: 王桂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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