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关于中山市中心血站智能采血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S14015)的澄清及延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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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于****年*月**日 发布的中山市中心血站智能采血仪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社保(**)****,项目编号:GXZS*****】询价公告,现将询价文件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 原询价文件中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的五、报价人资格澄清为:“*. 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报价人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报价人近三年内(即从****年*月至今,报价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报价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价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二、原询价文件中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的“购买询价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澄清为:“购买询价文件方式:报名购买。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红色公章)。”三、延期采购公告及询价文件第一部分《询价邀请函》和第三部分《报价须知》所提及的相应时间作以下调整: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公休节假日除外)******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兴中道兴中大厦**楼E座)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年*月**日下午*:**~*:**。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询价时间:****年*月**日下午*:**。报价保证金必须在****年*月**日上午**:**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上。原询价文件与本澄清及延期通知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及延期通知为准, 本澄清及延期通知未涉及内容仍以原询价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收悉本通知确认无异议后,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特此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中心血站联 系 人:欧先生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山分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电 话:****-******** 传 真:****-**************中山分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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