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临沂市费县石井镇米坡村至银山任吴村乡村道路建设及米坡中桥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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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石井镇米坡村至银山任吴村乡村道路建设及米坡中桥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费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 三、项目说明 *、工程概况:费县石井镇米坡村至银山任吴村乡村道路工程,路线总长****.***米,设计标准为公路二级,路面宽*.*米-**米,设计为双车道。该工程项目的范围为沥青砼路面工程,道路标线工程,路两侧砖砌排水沟及水泥路缘石工程,泄水槽等工程。 米坡中桥工程项目位于费县石井镇驻地南米坡村与石徐公路交汇处。该桥梁总长**.**米,桥总宽**米,桥总高*.**米,桥面净宽**米。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 *、工程工期日历天数为***天。 *、工程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窗口。 *、投标报名提供材料 (*)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件)。 (*)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承建本工程公路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经报名登记后严禁更换)、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务合同、身份证、近期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年度),养老保险交费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由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由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外地企业须持进临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留存,并在封面上注“费县石井镇米坡村至银山任吴村乡村道路建设及米坡中桥工程”字样。 *、购买招标文件 凡通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请于****年*月**日**:**时前到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元/份(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投标企业在****年*月**日**:**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 联系电话:****—******* 八、 、本项目联系人: 山东******:崔老师、相老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