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自购物资锚具采购(第二批)二次招标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新建广州至清远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自购物资锚具采购(第二批)二次招标[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 **:** 至 ****-**-** **:**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第一候选人第二候选人第三候选人单位名称衡******开封******安徽金******投标价(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清城际GQZH-*标项目经理部联系人:高红光联系电话:***********招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珠******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楼联系电话:***-********招标人名称:******广清城际GQZH-*标项目经理部日期:****-**-**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