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安徽中恒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恒?商城嘉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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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恒·商城嘉苑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淮上大道北侧,双墩路南侧,解放路西侧,物流路东侧(*) 建设规模及工程内容:该项目占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亿元。主要建设内容高层住宅、商业用房等以及相关配套设施。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施工期:中恒?商城嘉苑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主要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固废污染。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区的冲洗废水、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等。大气污染主要是施工场地的扬尘。噪声污染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固废污染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各种施工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均是暂时的、局部的,随着施工的结束,各种不利影响都将随之终止,各环境要素均将得到恢复或改善。营运期:中恒?商城嘉苑项目建成后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因素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交通车辆辐射的噪声和商业活动噪声对周围区域声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行驶汽车排放的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营后对环境影响较小。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施工期:(*)废气:施工单位通过将建材堆放在室内或置于维护结构内、使用商品混凝土、经常对施工现场及车辆进出道路进行洒水等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废水: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噪声: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使用时间,采取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以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混凝土搅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把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控制在国家《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指标要求范围内。根据有关规定,建设施工时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外,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如有些施工阶段确实需要夜间作业、连续作业的,必须取得相关单位的批准。(*)固体废物: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生活垃圾设置集中收运设备,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经过以上污染控制措施治理后,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营运期:(*)大气污染的防治: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收集排放和自然通风稀释后,不会降低该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水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商业经营人员及顾客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本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符合蚌埠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经蚌埠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汇入淮河。(*)噪声污染防治:对各类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采取减震、隔声降噪处理,减少设备噪声对居民的影响。加强停车场管理,车辆进出小区时严格禁鸣喇叭。合理设计地上停车位,减少车辆行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处置:加强物业管理,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点,实行垃圾袋装化收集,并按有关部门要求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对小区内的垃圾做到一日一清、及时清运。区内的主要道路每天定时清扫,清扫的垃圾由环卫工人定时清运。商业经营产生的固体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中恒?商城嘉苑项目符合我国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根据本次评价所进行的环境影响预测,建设方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强化环保治理,控制环境污染,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在此基础上,项目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及声环境质量标准。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工作日内可以到******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十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向建设单位发送电子邮件、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八、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安徽中******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号评价范围: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社会区域。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联系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号联系人:华工联系电话:****-*******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单位地址:蚌埠市淮上区淮上大道联系人:何先生电话:****-*******十、其它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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