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丽水市莲都区文化中心-文化综合楼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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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中心-文化综合楼智能化工程 丽发改基综[****]**号文件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丽水市莲都区文化中心-文化综合楼智能化工程位于丽水市区解放街与紫金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地块,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综合楼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招标内容:本智能化工程包含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等。 (*)工期要求: ** 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 ****** 元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 、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要求投标人是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专业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市外企业项目经理要求是该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具有相应建造师资格的人员。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 、书面不记名索取:时间: **** 年*月**日 起,地点: 莲都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潘丽芳 ,联系电话: ******* 。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网上下载:时间: **** 年*月**日 起 * 、向投标申请人每家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元; *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元/*张,相关事宜******联系(地址:丽水兴业大厦**楼****,电话:****-*******),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莲都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丽水市解放街***号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号金贸大厦**楼 电 话:****-******* 电 话: ****- *******、******* 联系人:盛勇 联系人:陈秋、潘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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