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卫辉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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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卫辉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卫辉市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法院数字法庭项目;*.*招标编号:卫交采****ZB***/卫财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范围:该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采购及其相关服务(包括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及售后服务);*.*质量标准: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卫辉市人民法院;*.*交货期: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处理。四、报名时间及地点:*.*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至**:**时)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报名,联系电话:****-*******。*.*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另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时至**:**时)到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比干大道南段西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元/套(售后不退)。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整,地点为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八、监督单位:卫辉市纪检委、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卫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九、联系方式: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招标人:卫辉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俆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北京江河******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