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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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项目(GZIT****-ZB****)中标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年*月**日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IT****-ZB****)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项目。三、项目编号:GZIT****-ZB****。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采购内容:*)、看守所检察院监控室平台建设,具体实现图像监控与远程控制、录像存储、数据备份与录像回放、系统管理等功能。*)、看守所分控室监控系统改造,包含***路音视频信号的分配、提取,并通过光端机传输至驻所监察机房。*)、驻所监察机房存储系统建设,包括**台网络硬盘录像机,满足实现***路视频数据的**天存储。*)、看守所两间审讯室高清审讯系统的建设,含审讯室装修、布线,及系统的安装调试。所有设备、材料和软件的供应,及包括深化设计、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维护在内的相关服务。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实施地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三)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年*月**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七、评审信息(一)评审日期:****年*月**日。(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楼开标*室。(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刘建军、李力、谢文富、邝志涛、胡宏伟。八、中标信息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号院*号楼C座**层。(三)中标金额:*,***,***.**元;中标服务费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账号:********************款项来源:GZIT****-ZB****。九、联系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网址:http://***.******.***.cn/;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采购人联系人:江湘辉 联系电话:********。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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