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田阳县那满镇新立小学等7个食堂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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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上海******于****年*月**日就《田阳县那满镇新立小学等*个食堂建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和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田阳县那满镇新立小学等*个食堂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GXBSZC****-G*-***-ZH三、招标信息公告时间: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四、截标日期: ****年*月**日**时**分整五、中标结果公示时间:**** 年*月**日— **** 年 *月**日(共*个工作日)六、评委名单:黄艳群、莫少荣 、黄龙胜 、黄爱菊 ,招标单位评委:卢毅 。七、中标结果:第一中标候******,中标价为贰佰壹拾叁万贰仟肆佰贰拾壹元捌角肆分(¥:*******.**元),中标工期 *个月,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何军,证书编号:桂************。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价为贰佰壹拾叁万贰仟玖佰肆拾壹元零叁分(¥:*******.** 元 ),中标工期 *个月 ,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经理:陆玉云,证书编号:桂************。八、建设单位:田阳县教育局九、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何桂凤 电话:****-*******/***********十、说明:*、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期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如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