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乐从镇监测分站监测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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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的委托,现就乐从镇监测分站监测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乐从镇监测分站监测仪器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LCCG*******三、招标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内容数量单位*监测仪器*批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非所投分光光度计、纯水器、测油仪、VOCs测定仪、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氮氧化物(NO-NO*-NOX)分析仪、O*连续自动分析仪、SO*连续自动分析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的生产厂家,须提供所投上述设备的来源合法性证明(如设备制造商或其认可代理商的授权书、产品代理证书、分销证明、购销记录等)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LCCG*******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依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元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九、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小姐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人:庞先生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楼)        邮编:******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监督部门: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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