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关于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第一学生饭堂和教师饭堂承包经营权项目的第一次修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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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清远市清新区第一中学第一学生饭堂和教师饭堂承包经营权项目(项目编号:****-****SZTCG***)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原招标文件之“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之“一、投标邀请函”之“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增加:“*.*、具有餐饮服务的相关经营范围”的要求。*、原招标文件之“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之“商务部分”增加以下评分项:*分投标人提供饭堂经营合同和对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得*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内容、签约时间、双方盖章等)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原件备查】*、原招标文件之“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之“二、评分细则附表”之“商务部分”第五条评分为:**分根据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完成过学校饭堂的经营项目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内容、签约时间、双方盖章等)和学校出具的每天用餐人数证明文件复印件为评审依据】①、每提供一个用餐人数≥****人项目业绩的,得*分。②、每提供一个****人>用餐人数≥****人项目业绩的,得*分。③、每提供一个****人>用餐人数项目业绩的,得*分。现修改为**分根据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完成过学校饭堂的经营项目的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情况进行评分,最高得**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项目内容、签约时间、双方盖章等)和学校出具的每天用餐人数证明文件复印件为评审依据】①、每提供一个用餐人数≥****人项目业绩的,得*分。②、每提供一个****人>用餐人数≥****人项目业绩的,得*分。③、每提供一个****人>用餐人数项目业绩的,得*分。*、本项目相关时间作以下延期:*.*、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延期至****年*月**日**时正。●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和商务要求均无修改内容。●原招标文件与该通知有矛盾的地方,以此通知为准。各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人:黄龙飞。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新城三号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第**层。●采购人信息联系人:祝先生。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太道**号。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