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西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西峡县城部分路段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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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城部分路段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受西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就西峡县城部分路段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XXG******** *、项目名称:西峡县城部分路段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项目*、项目位置:西峡县城区二、项目简要说明*、招标租期:广告塔使用权租期*年。*、招标范围:①迎宾大道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②世纪大道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③人民路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④西峡县西淅路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⑤人民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⑥仲景路与老灌河路桥头寺山游园西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注:以上所有单立柱广告塔的建设安装由中标广告商负责承建,建设安装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广告商自行承担。)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六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一标段:迎宾大道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二标段:世纪大道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三标段:人民路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四标段:西淅路与灌河路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五标段:人民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六标段:仲景路与老灌河路桥头寺山游园西宣传牌(*个*面*翻单立柱广告塔)使用权出让;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可同时对六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允许同时中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广告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万元以上,且具备户******,资信良好;*、目前有一定规模的户外广告管理项目,具备一定的广告经营经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西峡县人民路与白羽路交叉口路南**米农商银行院内前楼三楼);*、报名及投标人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标书售价:每本***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西峡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 ***********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米西峡县信用联社院内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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