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鹤峰县石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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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鹤峰县水利水产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鉴于此,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鹤峰县水利水产局商议,并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同意,决定就鹤峰县石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HFXZFCG****—***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石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设计 三、工程概况: (一)项目概况:石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位于燕子镇清湖村,距离鹤峰县城**km,治理范围为燕子镇清湖村,整个河道长度约*.*km,其中治理长度约*km,总投资约****万元,治理后,具有防洪保安、水土保持、美化村庄的作用。 (二)采购内容:石槽河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实施方案等。(根据省厅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和专项报告) (三)资料提交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四)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近五年有类似业绩; (二)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投标人须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且有山洪沟治理相关业绩,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拟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专业资格证并具有相应专业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投标人需配备与项目内容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证件齐全并与项目要求相符),成立相应的项目部,其中工程设计项目部负责人须具有设计高级工程师以上执业资格,现场人员具备工程勘察设计的施工经验; (五)项目拟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勘察设计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齐全;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供应商应将以下资质证件单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资格、资质证明文件”、资质证件清单、投标人名称、地址及电话,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水利行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原件、拟派人员职称证书原件。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民政局办公楼五楼)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人电话、邮箱)登记领取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上午*:**至*:**在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时恕不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六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现金)。 十一、联系方式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张女士 电话/传真(****)*******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向先生 *********** 鹤峰县水利水产局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