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食堂用品询价采购公告(2014-07-1109:46)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达坂城区食堂用品询价采购公告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参加响应。序号品目名称配置参数数量总价(元)供货期备注***双口灶尺寸:**CM,一炒一大锅。国标钢板,面板*.*MM,侧板*.**MM,双燃料型、节能炉。*正品行货*电热水器厨房使用,**L,*千瓦*正品行货*电饭锅**L电饭锅*正品行货*电饼档***********毫米,微电脑式*正品行货**人快餐桌尺寸:***CM***CM,*正品行货二、质量、技术及投标要求: (*)所投货物(服务)必须满足以上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所有投标货物(服务)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质量保证:所投货物(服务)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正品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服务)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厂出具的质量保证及售后的服务承诺函原件。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有误导、虚假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交货期要求:所投货物(服务)必须在成交后项目要求的期限 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产品授权 *. 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由询价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中出现投标报价和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相同的情况下,先投标的供应商优先。*. 综合说明:(*)采购要求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供应商所投货物(服务)的质量和服务不得低于参考要求,在“投标响应”栏必须明确填报所投货物(服务)详细的型号配置及技术指标。所投货物(服务)报价包括设备、辅助材料、人工、机械、运输、存储、安装、调试、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一切费用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承诺产品质量、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对未做出售后服务承诺的,会导致投标被拒绝。(*)请直接将询价文件递交至公告要求的地址,逾期不予接受。结果公示 :询价采购结果将在询价评审小组评审完毕后在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预成交公告。 本公告所有条款解释权归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四、询价文件报名及递交截止时间: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报名。(报名在市区内有办公地点,报名前请先致电询问)联系人:应亚辉 电话: ***-****-**** ***-****-****达坂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