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门卫大门及道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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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门卫大门及道路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鞍山市铁西区人民******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门卫、大门及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招 标 人: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项目名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门卫、大门及道路工程*.工程地点:鞍山市铁西区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资金来源:财政。*.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总工期为**日历日。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三级项目经理(含三级)以上或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执业资格。*.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北京时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室)报名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电子文档。如需邮寄,另加邮寄费**元)。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拟派驻本工程的三级项目经理(含三级)以上或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注册证书;以上资料报名时出示原件后返还,复印件留存一套(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仅限于发售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四、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地点*.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元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年 * 月 * 日** : **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五、本项目的其他有关事宜,请联系:招 标 人: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代理机构:******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号邮 编:******联 系 人:李乾坤 杜耀华电 话:***-********传 真:***-********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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