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查环查孕保险采购项目澄清及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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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查环查孕保险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社保(**)****;招标编号:ZP-GK****-****],澄清及延期内容如下: 一、澄清内容:*、原招标文件第**页用户需求书部分内容中“(四)重大疾病:按国家统一规定重大疾病类型:中标人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中标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修改为:“(四)重大疾病:按国家统一规定重大疾病类型:*.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良性脑肿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心脏瓣膜手术、*. 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严重帕金森症、*.恶性肿瘤、*.主动脉手术、**.严重III度烧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多个肢体缺失、**.脑中风后遗症;已招但不限于以下。中标人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中标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延期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年**月**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 特此公告! ******中山分公司 ****年**月**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 ******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流动人口查环查孕保险采购项******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