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中山市三乡镇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三乡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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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受中山市三******(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三乡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招标编号:ZSAEC******** 二、采购项目名称:三乡镇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 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交通管理类设施工程,或同类型经营范围)。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时间须包含****年*月至****年*月,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在中山市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注册地不在中山市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或售后服务点的租赁合同),售后服务机构须具备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货物的备件、专用设备和不少于*名的技术人员);开标当天必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以供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购买人******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二楼政府采购部(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号后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图纸和清单每套售价人民币***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号后座,广东******四楼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号后座,广东******四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请在***.******.***.cn/cgzx/打开下载 。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三****** 联系人:廖生 电 话: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号后座 邮政编码:******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广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