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遴选决算编制和审计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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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对土地整治项目决算编制和审计服务单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加遴选的项目名称*、枣阳市吴店镇高产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土地整治项目。*、枣阳市兴隆镇新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枣阳市熊集镇、随阳管理区*.*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枣阳市琚湾镇*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和枣阳市平林镇*.*万亩低丘岗地改造项目。二、报名及遴选资格条件(一)必须是《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年土地整治从业机构登记的通知》中登记备案的中介单位。(二)参加遴选报名的从业单位报名时不确定具体项目。(三)****年**月份之前在襄阳市辖区内从事的土地整治项目中,凡单个项目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综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在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检查中督办整改事项未整改到位的,此次不得参加报名。(四)参加遴选报名的中介服务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并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报名书面申请;*、中标服务承诺函;*、参加本次项目的专业人员名单、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并明确项目负责人。*、诚信廉政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三、报名方式本次遴选由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将以上资料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予以审查并登记报名;然后经统一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单位才能参加项目中介单位遴选。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四、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 **—** :** ,下午**:**—** :**。报名地点: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枣阳市人民路**号)。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审查。五、遴选时间及地点遴选时间:****年*月**日上午。遴选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中介单位不参加现场遴选。六、有关要求(一)遴选过程由参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遴选结果将在枣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枣阳市公共交易网站上进行公示。(二)经遴选确定的相关中介机构在遴选公示期结束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取得联系并签定相关合同。(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将其列入黑名单。(四)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七、联系方式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枣阳市人民路**号)。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年*月**日附件:诚信廉政投标承诺书附件*:诚信廉政投标承诺书为维护国土资源市场管理秩序,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中郑重做出如下承诺:一、遵循公开、公正、廉政诚信的原则,自愿参加 的投标(评估);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选);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五、在投标及工程施工(评估)过程中,保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搞宴请、赠送礼品、证券等不正之风,坚持反腐倡廉。六、保证中标(入选)后不将工程转包,若有分包须征得建设(邀评)单位同意;七、保证中标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本企业(单位)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投标单位/评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