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关于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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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天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采购项目名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三.采购项目编号:ttcg-****-**(招)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五.更正理由:项目实际需要。六.更正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分细则(P**)荣誉的评分标准栏中由原“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平台,企业设有环卫、环保类设备研发工程院院士级工作站的得*分,设有中科院院士级工作站的得*分,不累计计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改为“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平台,企业设有省市级设备技术中心或环卫、环保类设备研发院士级工作站或参与行业设备标准制定的得*分,不累计计分。(需提供质监、科技等部门颁发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中(P*)由原“***.******.***企业设有相关工作站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修改为“***.******.***企业设有相关技术中心、工作站或参与行业设备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原“***.******.***企业设有相关工作站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修改为“***.******.***企业设有相关技术中心、工作站或参与行业设备标准制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投标保证金收据换取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七.其他事项:八.联系方式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天台县招标投标中心地点:天台县始丰街道玉龙路*号行政大楼三楼****室联系人:金女士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