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徐汇区漕河泾水务专项规划编制(中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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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徐汇区漕河泾水务专项规划编制(中期评估)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内容:详见招标需求。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起*个月内完成评估报告。*、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工程咨询资质:水利工程与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规划咨询资质。*、有较强的水务专业规划编制能力,熟悉徐汇区水务专业规划。*、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每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发放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上海******)四、报名携带资料*、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程咨询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所有原件供初审,初审合格后存留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五、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及澄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在****年*月*日**:**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加盖公章后送达招标代理机构,传真电话(***)********。如无疑问,投标人也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无疑问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年*月*日下午**:**之前,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请投标人及时上网查阅。如投标单位无查阅条件,可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领取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号*楼七、投标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截止时间:****年*月**日**:**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蒲汇塘路***号*楼*、开标时请投标人法人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单独提供,不装订入标书内)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号联系人:卢老师电话:********代理单位:上海******地址:上海市蒲汇塘路***号*楼联系人:朱婷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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