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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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招标代理机构)受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采购人)的委托对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招标编号:QZJL**********、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一览表”本次采购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捌佰捌拾元整(¥:******.**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出具时间截止开标时间*个月内)*、《招标文件》的获取: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即日起至****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领取(或邮寄)《招标文件》,或上网下载(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每份文件售价人民币***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地点:泉******(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招标文件》备索:福建省南安职业中专学校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发售稿).doc地 址:泉州市田安北路倍安居大厦四楼****。E-mail: ****** 邮 编:******联系人:小张、小林 电 话:(****)******** 传 真:(****)********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帐 号:****************收款人: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