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肥市呈翔海绵制品有限公司发泡海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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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发泡海绵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合******项目概要:建设项目位于合肥市肥东县元疃镇工业区,项目租赁******厂房*****平方米,年发泡海绵*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万元。*、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合******联系人:许经理电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评价单位:******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传真:****-********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楼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大气污染物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发泡海绵原料储罐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发泡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排放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中一级标准,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固体废弃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海绵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噪声本工程拟采取从声源上控制、从传播途径上控制以及从总平面布置上控制等综合措施对设备运行噪声加以控制,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大气污染物发泡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排放标准。*、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厂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中一级标准。*、固废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工作人员生活垃圾,海绵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海绵边角料外售相关企业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噪声对高噪声的噪声源,均采用墙壁隔声和距离衰减,并对其中部分高噪声设备(电动机、水泵等动力设备)安装减振基座,可以使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要求。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公众参与结论:对本建设项目的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五、总体结论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生产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只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若要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编制单位或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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