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隆安县福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扩建5万吨/年甲醛生产线及配套建设2万吨/年二甲醇缩甲醛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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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基本完成隆******扩建*万吨/年甲醛生产线及配套建设*万吨/年二甲醇缩甲醛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隆******扩建*万吨/年甲醛生产线及配套建设*万吨/年二甲醇缩甲醛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隆*******.项目性质:扩建*.建设地点:隆安县华侨经济区原有厂区内*.项目概要:隆******创建于****年,于****年建厂,厂区座落在隆安华侨经济区工业园,占地面积为*****m*,是一家专业生产工业甲醛溶液的化工企业,厂区现有两条年产*万t的甲醛生产线,全厂甲醛总产量为*万t/a。为满足市场需求及结合自身发展,隆******决定投资****万元,新增***m*的车间,扩建一条年产*万t/a甲醛生产线,添加氧化器、吸收塔、过滤器、再沸器、蒸发器、雾式风冷循环冷却器、尾气焚烧处理器、DCS生产控制系统等生产配套设备;配套一条*万t/a二甲醇缩甲醛生产线,新建***m*的车间,添加精制塔、预缩釜、次冷却设施、DCS生产控制系统等生产配套设备;移建原有***m*的消防水池。本项目不新增储罐。二、环境质量现状*.空气环境质量现状从现场监测数据的统计值来看,敏感点内SO*、NO*、小时值及日均值浓度,PM**的日均浓度值均满足GB****-****《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甲醛及甲醇的监测浓度值可满足TJ**-**《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参考)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四周厂界无组织监测点甲醛及甲醇的监测浓度值可满足TJ**-**《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参考)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由于恶臭浓度无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恶臭监测结果仅作为本底值,不做评价,项目四周厂界环境空气恶臭污染物影响不明显。*.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监测数据可知,监测时段右江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GB****-****《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各监测点位地下水监测因子除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GB/T*****-**《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总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为:地面径流不洁及卫生状况不佳,导致地表水下渗影响地下水水质,造成总大肠菌群超标。*.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西、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北厂界可满足GB****-****《声环境质量标准》*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生态环境现状项目地处工业区内,项目四周均为工业用地,植被较少,项目用地范围内植被水平分布无明显的地带性差异,主要植被类型以农田作物、灌草丛、乔木林及果树林等。草丛植被,主要种类有五节芒群落、野古草群落、铺地黍群落为主。评价区域未见有大型野生动物出没,现较为常见的主要有鼠类、蛇类、蛙类、鸟类、昆虫类等一些小型野生动物。评价区域无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也没有重要野生动物栖息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生态环境质量一般。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施工期(*)施工期场地平整、管道开挖、建筑材料及弃土、回填土运输和装卸、混凝土搅拌、施工垃圾的堆放及清理等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尾气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桩基废水、混凝土养护排水、砂石料加工污水等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如处理不当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机械、汽车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及建筑施工、装修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等固体废物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甲醛生产线吸收塔尾气采用尾气锅炉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甲缩醛是在密封条件下生产的,原料直接由输送管道直接输入合成器,产品直接输入产品储罐中,因此生产装置无工艺废气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排放废气:各产品生产过程中,由于反应器和管道、阀门等工艺设备设计密闭性的要求,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气,项目厂区设计按无泄漏工厂的标准进行建设,加强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贮罐区各种贮罐大小呼吸排放的废气排放量较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水环境影响工艺废水:项目甲醛生产过程中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无工艺废水排放。甲缩醛生产装置工艺废水全部回用至甲醛生产装置作为甲醛吸收用水,吸收甲醛后进入甲醛产品,不外排。软水处理器尾水经加碱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补充冷却水,不外排。(*)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催化剂,属危险废弃物,如处置不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施工期(*)采取平整场地时工地边界设置围墙或围拦,路基开挖、土方挖填时抓斗不能扬起太高,并围金属板或滞尘防护网,定时洒水压尘,以及采用清洁燃油等措施,可大大减少施工扬尘、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旱地施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合理布置高噪声施工设备的摆放位置,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大气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甲醛生产线吸收塔尾气采用尾气锅炉燃烧处理后可达到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排放标准。储罐外部采用水喷淋冷却降温,可减少储罐呼吸排放。定期对反应器和管道、阀门等工艺设备进行检修,减少无组织排放的甲醇及甲醛挥发气体。(*)地表水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项目甲醛生产装置中水全部进入产品中,因此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甲缩醛生产装置生产废水为合成塔底排出的工艺有机废水,废水全部回用至甲醛生产装置作为甲醛吸收用水。软水处理器尾水经加碱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冷却系统补充水。项目设备冷却水经冷却系统处理后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到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主要以悬浮物为主,经在池中沉降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用水及罐体喷淋的补充用水。(*)声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固定设施采取隔声隔振、消音或设置专用机房等降噪措施,则项目西、南厂界噪声值均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的要求,东、北厂界可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管理及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危废,需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主要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产业政策及规划,项目所采用的工艺有一定的先进性,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虽造成一定影响,但项目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该项目的开发建设是可行的。隆******扩建*万吨/年甲醛生产线及配套建设*万吨/年二甲醇缩甲醛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①对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②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③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④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⑤公众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告主要采取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九、征求意见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在公告发布后**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①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地址:柳州市弯塘路**号联系人:李工 E-mail:yalv***@***.com联系电话:***********②建设单位:隆******地址:隆安县华侨经济区原有厂区内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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