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玉溪市聂耳文化广场LED地砖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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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受玉溪市聂耳文化广场管理中心的委托,对玉溪市聂耳文化广场LED地砖灯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二、招标范围*、招标编号:****-ZB-CG****、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投标人进行玉溪市聂耳文化广场LED地砖灯的采购, 中标者负责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LED地砖灯。具体采购内容见下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数量单位备注*LED地砖灯DC**V台湾晶元芯片;不少于***PCS;**WRGB;防护等级IP**以上;出单条线缆,电缆内出*根线,正极接地;出线长度**-**cm;外壳规格:**********mm;内框:*******mm;地砖灯的顶面玻璃必须是钢化磨砂玻璃,玻璃厚度为**mm;外壳为不锈钢材质,厚度不得低于*mm;七彩光源;质保期两年;分两批次供货及付款;符合采购人现有的外控系统控制指标。****块注:外控系统技术指标:一个控制器输出功率***W,分六路输出,每路输出*.*A,内部有过流保护装置,同步RGB变色,输出电压DC**V,可带**个**W地砖灯,要求所采购地砖灯必须支持以上外控系统指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代理商资格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生产LED地砖灯的能力或有合法厂家授权的代理商;*.*、近两年有类似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年 ** 月 ** 日至 ** 月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周末、节假日除外)在云南******(玉溪市红塔区上村街*幢**号五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每份 ****.**(壹仟元整)元(不邮售),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星期 一 )下午**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秀山西路*号主楼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星期 一)下午**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塔区秀山西路*号主楼三楼开标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六、投标保证金参加此次投标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在开标前*日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元)(投标保证金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相关证明到交易中心开具收据)。未获成交资格或成交后已完成有关合同的,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带齐有关证明到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款。开户名: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玉溪市商业银行红塔支行帐 号:****************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玉溪市聂耳文化广场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联 系 人:孙玲、汤妤联系电话:***********、****-*******传 真:****-*******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上村街*幢**号五楼二○一四年七 月 二十八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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