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新天还建社区三期还建楼及铁铺小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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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武汉市蔡甸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武汉中******受武汉蔡甸区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管委会的委托,就新天还建社区三期还建楼(***、***、***、***、***、***号楼)及铁铺小区(***号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ZTHZC-****-*** 二、项目名称:新天还建社区三期还建楼及铁铺小区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万元,超过采购金额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三、采购内容:此次为新天还建社区三期还建楼(***、***、***、***、***、***号楼)的**部(**站**部,**站*部、**站*部)及铁铺小区(***号楼)*部(**站*部)电梯采购安装及服务等。 四、参加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参加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资金不少于***万元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合法制造商正式、有效授权的代理商;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具有乘客电梯安装、维修达到C级资质。 *.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达到B级资质;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同时还应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制造许可证。且一个品牌仅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在湖北有类似项目的业绩及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竣工报告); *.投标人必须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稳定的技术支持和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在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记录; *、投标人须持有蔡甸区人民检察院出具项目公示期间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报名时间: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时(北京时间)在武汉中******(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号虹能大厦***室)报名领取。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中******会议室(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号虹能大厦***室)。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武汉蔡甸区后官湖生态宜居新城管委会 联 系 人: 梁伟 代理机构:武汉中******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号虹能大厦***室 联 系 人:瞿宏波 电 话:***-******** 传 真:***-******** 监管部门:武汉市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胡少龙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