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2机脱硝装置施工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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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内蒙古国电兴安热电*×***MW机组工程项目已由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自筹**%;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脱硝装置施工招标进行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永联镇工程规模:*×***MW供热机组计划开、竣工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四个月(*)招标范围#*机脱硝装置施工:制氨车间、*号机脱硝装置区域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设施施工; 氨区、*号机脱硝装置的全部安装工程,包括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含与脱硝装置相关的电气、热工装置的安装。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本标段投标期间、合同执行期间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近*年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企业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通过I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工程管理采用MIS系统、P*工程管理和合同管理软件,投标人必须承诺拥有并使用上述软件,在投标文件中应做出管理使用规划,并根据项目法人要求的数据、数据格式和规定的时间输入、更新数据,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投标人提供的P*网络图须加载图纸及设备交付进度。注: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和《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号的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持单位介绍信到内******进行报名。*.* 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出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年检);(*)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区内、区外施工企业均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区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须带单位证明于****年*月*日-****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到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内蒙古******联系人:郭二明 宿志田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内******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号,汇商广场B*座,**楼,*****室联 系 人:宋涛 木人联系电话:****-*******,*******传 真:****-*******内******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兹证明(施工企业全称)近两年内没有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严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三级及以上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两起及以上四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拖延报告、隐瞒、谎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 未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 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情节严重。**、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证明自治区外施工企业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机关盖章)年 月 日附件*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拒绝接受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发生重大重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而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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