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威宁县2014年乡镇教师和卫生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双龙乡(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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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房产事业局代理机构******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名称威宁县****年乡镇教师和卫生计生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双龙乡第一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 项目经理:陈涛业绩:海虹欣园,上海路颐园**#、**#楼 报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颐中建筑安遵义******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 项目经理:田茂松 业绩:大峰名城 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遵义******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商务分 总分**.**分 项目经理:卢登映 业绩:遵义市乐峰小区商住楼 报价*******.**元 公 示 期****-*-**至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