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拱宸桥单元FG10-R22-17地块小学EPS消防应急电源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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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单位委托,就拱宸桥单元FG**-R**-**地块小学EPS消防应急电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编号: ZJCT*-*******(重新招标)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三、招标内容: 拱宸桥单元FG**-R**-**地块小学项目已竣工交付,根据消防要求,地下室消防设备必须要有双路供电或配备EPS应急电源。经设计变更优化,增设电容量为***KVA的EPS应急电源一套。工期**日历天。四、招标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为:**.***万元,如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将做废标处理。五、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EPS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必须具备EPS应急电源的消防认证资格(产品型式认可证书)。EPS设备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万元或等值外币。*.具备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本次招标不设立报名环节,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可在杭州市拱墅区门户网(网址为:http://***.******.***.cn/wcm/app/investnotice/investnotice_show.jsp?InvestnoticeId=****)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 时间: **** 年 **月 **日至 **** 年 ** 月 ** 日投标截止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投标地点: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A座****室七、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仟 元人民币,支付形式:转帐支票 (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户 名:******&sup*; 八、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sup*;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联系人:丁冬娟,联系电话:****-********,传真:****-********。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秦三妹 联系电话:****-********采购监管部门:杭州市拱墅区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质疑接收人:秦三妹,联系电话:****-********,传真:****-********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发展中**********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