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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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概况青河县工业园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境内,规划园区总体呈“一园两区”的布局,由喀依尔很区及红柳沟区两部分组成,青河工业园区总建设用地规模为**.* km*。喀依尔很区位于青河县城以南的S***、S***省道交界处,北距青河县约** km,距离阿热勒托别乡* km,东临喀依尔很村,规划建设用地*.* km*;红柳沟区位于青河县城以南*** km处,临S***省道建设,规划建设用地*.* km*。喀依尔很区:充分利用青河县县域北部丰富的矿产品,发展以铁矿石为原料的黑色金属产业、装备制造产业、以铜矿石为主的有色金属加工,以石材为原料的石材加工产业。通过一系列项目的建设,力争建设成为全疆和阿勒泰地区东部新的工业增长极。红柳沟区:依托青河县南部红柳沟南侧区域丰富的黄金、石墨、锡、花岗岩等矿产资源,通过对现状企业生产工艺的改造,对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升级,延伸下游产业链,形成以贵金属精深加工和非金属深加工于一体的工业园区。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废水:园区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园区内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噪声: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噪声及物料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固废: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园区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废气:对大气污染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类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园区内企业产生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排至园区拟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后,灌溉期用于园区绿化或道路洒水,其余废水排入塔西南石油基地的氧化塘;(*)园区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应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处置参照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中心有关条文规定。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园区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区域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国家的产业政策;园区的规划建设对解决城镇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青河县经济发展作用巨大;园区的开发建设符合青河县城镇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类环境要素污染控制措施可行;入园项目准入条件明确;园区开发规划得到了当地公众的支持:预测园区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后能满足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要求。园区的开发建设,只要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建立严格的监督、审核和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则可将园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园区规划在依据环评结论对规划作出调整和修改完善后,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青河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基本合理。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查阅报告书简本,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六、评价单位信息联系方式如下: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路***号联系人:杜苗苗联系人电话:****–*******邮编:****** 传真:****-*******七、建设单位信息单位名称:青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单位地址:青河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李主任电话:***********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园区规划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园区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 @qq.com,或来电至:****-*******。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