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值班室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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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偃师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值班室改造项目招标已由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偃师市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偃师市人民法院档案室、值班室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DSEC-****-***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建设地点:偃师市人民法院工 期:**日历天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图纸及谈判文件)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达到国家各项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谈判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河南省外企业参加谈判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前来报名。*、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 **日,上午*:**—**:**,下午*:**—*:***、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室*、每套谈判文件售价***元人民币(不含图纸),售后不退。*、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建设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外省企业报名时提供进豫备案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进豫备案介绍信》)。上述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复印件,原件须装订在谈判文件正本中。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谈判文件五、 联系方式招标人:偃师市人民法院地 址: 偃师市联系人:马主任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室联系人:朱女士 陈先生 电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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