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鲁山县司法局关于鲁山县司法局2013年度及2014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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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鲁山县司法局委托,就鲁山县司法局****年度及****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鲁山县司法局****年度及****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三次)采购编号: LZC****-Ag***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号年度包号名称主要采购内容B包****通用业务设备摄像机、照相机、笔记本电脑、LED电子显示屏、打印一体机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含***万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须提供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企业查询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申请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到******报名(平顶山市南环路嘉荷天城****号)。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六、开标相关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鲁山县司法局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地 址:鲁山县南环路西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邮 箱:sxgcgl****@***.com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嘉荷天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