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人防门、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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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泛******受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人防门、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FHZB-******-**)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年*月*日,本项目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截止至****年*月**日,共计*日,只有大连******参加本项目投标。 又于****年*月**日,本项目通过媒体发布延期公告,截止至****年*月**日,只有大连******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废标。 ****年*月**日,本项目通过媒体发布二次招标公告,截止至****年*月**日,仍然只有大连******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再次废标。在两次招标过程中,均无潜在投标单位对本项目资格条件及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为: (一)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省级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通风(防化)设备生产安装资质及国家人防办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 资格条件设置经查询,具有资质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大连定点销售机构有大连战备器材厂、大连市金州区人防设备厂、大连******三家单位,而两次招标都只有一家投标单位(大连******)******与其他两家潜在投标单位进行了咨询,以上两家潜在投标单位均表示无参与本项目意向。 由于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项目为本市重点工程,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且本项目已进入攻坚期。为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现将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人防门、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改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大连******提供。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泛******(联系电话:********,传真:****-********)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时间:****年*月*日 申请单位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指挥部) 项目名称 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人防门、通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专家论证意见 经现场论证,专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文件在资质设置及技术要求等方面均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评分标准设定合理。 专家小组成员:王峰、孙峰、陈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