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道路照明“十二五”期间第二期实施LED灯具改造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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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道路照明“十二五”期间第二期实施LED灯具改造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城区道路照明“十二五”期间第二期实施LED灯具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情况补充公告如下:招标文件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路 灯 采 购 合 同第九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和支付:*、付款方式:灯具款交货亮灯合格后付**%,剩下**%在光衰按技术招标要求,无质量问题满第一年付**%,满第二年付**%,满第三年付**%;灯杆款安装验收合格亮灯后付**%,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额。与商务要求表不符,现付款方式与商务要求表相统一修正为:付款方式:灯具款中标交货亮灯合格后付**%,剩下**%在光衰按技术招标要求,无质量问题满第一年付**%,满第三年付*%,质保期满后付*%;灯杆款安装验收合格亮灯后付**%,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额。其余内容均不变,特此通知。采购机构:宁波市******联系人:薛丹明 联系电话:*********** 传真:****-********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号*楼公开阅览标书:城区道路照明“十二五”期间第二期实施LED灯具改造采购项目***.******.*** 附件:城区道路照明“十二五”期间第二期实施LED灯具改造采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