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城乡东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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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项目名称: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曾家坡村二、四联组、三组(A宗、B宗)主要内容:商品住宅、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该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平方米,三期建筑面积*****平方米。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加强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营运期各住户产生的油烟经家用抽油烟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经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商业用房拟引入的餐饮项目产生的油烟,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高空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组燃烧废气经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有效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楼顶高空达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系统处理后由地面排放。*、污水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成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锦江。*、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布局和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营运期噪声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并采取降噪、隔声等治理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可实现边界噪声达标,不会出现噪声扰民现象。*、固体废物施工期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营运期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置,加强回收利用;一般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①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② 本项目建设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③ 本项目对产生的污染物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④ 本项目建成后不改变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四、承担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联系人:彭工 地址:绵阳市绵山路**号电话:*********** 电子信箱:pengxm***@***.com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名称:成都市城******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环评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邮寄信函、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发表意见、看法。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