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104国道长兴夹浦段改建工程:照明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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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道长兴夹浦段段改建项目已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照明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国道长兴夹浦段改建项目照明工程,全长*.**公里,全线主要采用**m高,***W+***W双臂LED路灯,布置在道路中央隔离带, 交叉路口处布置**m高,*****W四火高压钠灯,下穿高速过渡段采用**m、***W单臂LED路灯,布置于中分带两侧。全线新设两座箱式变电站与路灯控制柜。本次施工招标设*个施工标段,即照明工程施工标段:照明工程施工标段:主要内容为本标段范围内路灯(含灯杆)、电力电缆、箱式变电站、路灯控制柜等。施工计划工期为*个月,试运行期 * 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保修期*年。*.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分,下午*时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号***室(国际金座)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照明工程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至*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招标组织机构:长兴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务处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号 地 址:长兴县雉城镇明珠路***号***室 邮政编码: ****** 邮 编: ****** 联 系 人: 董工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