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东海县双店镇西池等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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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双店镇西池等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的东海县双店镇西池等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江苏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批准建设。项目承担单位为东海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实施单位为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经批准的土地整理项目专项资金,目前资金已经到位。招标代理人为江苏阳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苏国土资发〔****〕***号 )及相关规定,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区位于东海县双店镇,涉及双店镇的西池村、东池村、孔白村、昌梨村、昌沂村等*个行政村。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全部申请省财政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工程以及其它工程等。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本工程共分为六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可报名任何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可中*个标段,按标段提供投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过去*年每年完成施工额最低为***万元;(*)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年中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的施工项目;(*)主要人员在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工程方面应具有五年以上经验,包括三年以上在关键岗位作项目经理的经验;(*)扣除所承担的其他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和/或信贷度应不少于**万元 。(*)投标人至少应提供如下设备和施工机械:砼搅拌机、砼预制构件制作与安装设备及必须的小型机械设备等。(*)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四、报名时间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 ****年*月* 日-****年*月**日,(上午*:**~**:**,下午**:**~**:**)。报名地点:东海县招投标中心联 系 人:徐芳 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工作日内(上午*:**~**:**,下午**:**~**:**),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东海县招投标中心,联系人:徐芳 电话:***********(*)现场踏勘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集合地点:双店镇人民政府五、报名时须提供的资质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份复印件加盖公章;(*)符合上述三(*)条款的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的相应专业的建造师证书原件及*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份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七、评标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综合评估法即综合权重投标人的报价、质量工期承诺、施工组织水平等因素,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其中商务报价分为**分,企业综合技术水平为**分,最高限价在开标前*天公布。七、开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分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地点:东海县招投标中心。 江苏阳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