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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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JLZTZB-****-SL***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已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并批准建设,批准文件为吉国税函[****]**号。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办税服务厅改造、一层会议室维修改造、二层办公室改造、二层机房维修、二层档案室改造、 食堂维修、卫生间维修、办公楼零星维修、散热器更换、网络设施改造等;*.维修面积:约****平方米;*.项目地点:春城大街与创业大街交汇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有完成类似的工程业绩。*.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具有一项(含)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外省监理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关于恢复外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入吉备案非行政许可项目省级监管的公告第***号》、吉建管【****】**号文件)。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试行办法》(吉建管〔****〕**号)第八条规定办理备案。*.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报名。*.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均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开标室(长春市东风大街****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贰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地 址: 长春市开运街****号星宇名家*幢***号联系人:齐经理 电话:***********日期:****年*月*日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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