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北京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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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北京路(花园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建设内容:北京路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km/h,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m,本次实施宽度为**m,设计全长****m。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排水、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交通监控、供电土建、征地拆迁等。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地址:合肥市阜南路**号联系人:张工电话:****-********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号联系人:陈 燕电话:***********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单位审查。主要工作内容有:建设项目概况、工程污染源及环保措施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及评价、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社会环境影响分析、公众参与、工程可行性论证等。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区域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五、征询事项*.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向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建议;(*)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电话或邮件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七、公示说明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