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政府网站移动门户APP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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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政府网站移动门户APP建设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政府网站移动门户APP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 采购编号:QPZFCGFS****-****、采购内容:网站移动门户APP建设,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之日起**日历日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四、报名同时对合格供应商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具体时间地点如下:*、对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报价人可于****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持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至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室参加本项目报名。对本项目有意向的合格******之前先电话联系。凡愿参加报价的合格报价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合格报价供应商同时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售价***元/本,售后不退。*、需携带资料:l 营业执照副本;l 税务登记证副本l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l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注:以上提交的资料(所有资质证明文件须在有效期内)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会议室六、谈判会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地点: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楼会议室七、联系方法:采 购 人:上海市青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地 址:青舟路***号*楼联 系 人:方费佳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弄**号中世办公楼邮 编:******联 系 人:沈思骏、宋文凯电 话:***-********传 真: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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