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病房楼项目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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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病房楼项目装饰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装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门诊楼、病房楼项目装饰工程*.*建设地点:市苏北路东段路南*.*工程质量:合格*.*计划投资: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的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及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含***万元);且证书合格、有效;*.*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持有合法有效的且注册为本单位的注册证书,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同时具备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投标人在****年*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在***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项目;*.*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省外进豫建筑企业,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进豫备案介绍信》后方可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集中报名时间)请于****年*月**日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濮阳市建设中路***号(市室内装饰企业协会)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派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施工合同;(*)企业符合本招标公告第*.*款要求的施工合同;(*)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外省进豫企业须提供有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或废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米阳光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联系方式招标人:濮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联系人:白先生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联系人:程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