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14年合肥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灯饰补充采购及安装)第2包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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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合肥市政设施大修工程(灯饰补充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CGFZ****)第*包答疑公告如下:*、目前路灯控制平台是**所的,此次投标是不是需要接入**所 的路灯控制平台?答:本次招标路控制器接受根据通用路灯控制协议开发的新平台控制,不需要接入**所路灯控制平台。*、合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RTU通讯协议V*.*-****的第*页,系统实现功能拓扑结构有问题,不能解决系统平台和厂商平台之间的对接(通讯协议应是市政平台和厂家平台通讯,而不是和集中器通讯)。 答:业主平台与厂家集中器设备通讯的技术路线的制定旨在通过提出一套标准的协议规范,让各厂商按此标准规范调整或生产制造相应的产品,公平公正的参与合肥市市政路灯智能化建设。因此,所附的通讯协议规范并非与厂家平台通讯,而是与集中控制器(RTU)通讯。*、目前modbus通讯协议支撑不了***个前端控制。如**页,***.******.***等具体命令。答:Modbus协议规范是框架性的,并非具体的限制性规定。本协议规范对Modbus协议进行了创新拓展,采用寄存器存取方法,每盏灯对应一个寄存器,通过对****个寄存器的存取实现****盏灯地址的访问,这种方法就突破了***的限制。*、“合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RTU通讯协议V*.*-****”协议前后矛盾,如写的支持****个前端,但命令根本不支持。 答:参见本答疑公告第*条答复。本项目现提供修订后的合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RTU通讯协议V*.*(新)以及MODBUS_ADD_CMD V*.*(新),投标人须按此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会员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MODBUS_ADD_CMD ***.******.***文件是MODBUS通讯格式?MODBUS通讯报文不是这样的,如依据此协议无法实现系统需要,其评审是否可以也认可为合格投标人,已经响应招标要求呢?答:本次协议是站在行业标准化的角度来制定,没有参阅任何厂家产品,所以看起来可能会比较“陌生”,但内容上是严格按照MODBUS协议要求编制的。因此,不能实现系统需求的不能视为已响应招标要求。*、合肥市通用路灯控制协议选择使用MODBUS协议作为通用的协议标准,目前各厂家的产品也可兼容标准的MODBUS协议,但各家的产品在标准的MODBUS协议基础上均进行了改进,存在各自的差异性;******产品控制协议均优于此协议。合肥市通用路灯控制协议选择使用的MODBUS协议是按某一指定的生产厂家来写的协议,对于这样形成的所谓的标准协议,片面的局限于或专注于底层的MODBUS协议,不强调服务层的标准和通用性,能否兼容各投标人的产品呢?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与管理平台对接,******产品集中器及单灯控制器性能远远高于本协议中要求的硬件产品标准,是不是要求各厂家产品降低技术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是不是要求各厂家改变产品性能?而改变产品性能会把有些先进的产品屏蔽掉的(从现有市场产品看,执行本协议标准明显是用高技术产品就低技术标准);不改变性能的先进产品能否参与投标呢?答:首先,此次提出的协议是上位机与RTU 之间的通讯协议,并非底层协议;其次,上述协议是在Modbus协议框架内制定的一套符合我市需求的标准协议,并非某一厂家的现有产品协议。此次本协议对硬件产品标准的要求是统筹考虑了行业内各厂家硬件产品标准并结合了我市路灯控制实际需求制定。投标人所投硬件产品技术标准不低于协议和招标文件要求即可。具体参见修订后的合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RTU通讯协议V*.*(新)以及MODBUS_ADD_CMD V*.*(新),其它请参见本答疑公告第*条和第*条等答复。*、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与“合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RTU通讯协议V*.*-****”协议有技术冲突,请给予解释以便明确招标需求。答:本项目现提供修订后的合肥市政路灯控制系统RTU通讯协议V*.*(新)以及MODBUS_ADD_CMD V*.*(新),投标人须按此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会员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电子系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经了解该资格证书并非行业指定证书,能否修改?答:已修改,详见本项目第*包变更及延期公告。*、招标文件第十页:单灯控制系统技术要求中“南京宝运电子”,是否应为“江苏宝运物******”?答:确认为江苏宝运物******。**、在裕溪路(东二环-合马路)上,原来有的路灯照明控制柜在此次招标中怎么计算?是否应该去掉这部分价格?答: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及其它元器件等本次招标中的项目,必须全部安装整套全新设备,路灯照明控制柜中原有相同或类似设备必须全部拆除并交还业主。以上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单灯控制器供货数量是按灯柱数量还是按单火数量确定?考虑路灯安装空间的大小,投标供货时部分单灯控制器是否可以采用*拖几的单灯控制器产品?答:单灯控制器供货数量按单火数量确定,全部采用*拖*的单灯控制器。**、在招标文件第*页第二项投标人资格中的第*、*和*条存在冲突,第*页中**项中的其他又规定可以接受联合体投标,第**页的第*条没有资质证书又不是合格的投标人?这些前后矛盾,是不是可以给个明确答复,取消第*页中第二项第六条不接受联合投标。答:本项目不属于联合体投标的情形。请按变更及延期公告要求执行,若投标人不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则应委托具有前述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且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我单位系国家事业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及相关资质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第**页要求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因国家事业单位只有法人证书,无营业执照,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同于企业单位营业执照,请问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法人证书是否可以。答:可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单灯控制器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包括:“控制器数据存储、转发、控制、远程通信等检验项目”,其中“数据存储、转发、远程通信”不是单灯控制器设备主要功能、参数等检测项目内容的标准规范描述,单灯控制器在正常测试过程中,通过测试平台实现单灯遥测、遥控、遥信、遥调,实际已经表明,该被测单灯控制器设备已经具有唯一地址参数、工作参数的“数据存储功能”,正常的通信数据“转发”功能,及正常的“通信”功能,已经实现了“数据存储、转发、远程通信”等功能项目的检测,但测试报告只是针对设备功能及设备工作参数的检测。单灯控制器属于照明电器设备,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单灯控制器设备的国家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因此,国家检测机构要么依据产品企业标准,进行产品企业标准描述的功能及性能参数检测;要么依据照明电器等通用技术标准进行电磁兼容性、安全性、防护性的性能进行检测。这些检测均不太可能体现“控制器数据存储、转发、控制、远程通信等检验项目”内容。综上所述,建议本项目对检测报告的要求修改为提供检测报告即可。答: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二、相关要求”中“*、所投单灯控制器须具有近五年内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报告内容必须包括:控制器数据存储、转发、控制、远程通信等检验项目。”现变更为:“*、所投单灯控制器须具有近五年内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预中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内按采购人要求将所投产品的样品(包括单灯控制系统的集中控制器和控制终端)送至采购中心指定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进行标后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单灯控制系统的集中控制器和控制终端的有关检验项目,如控制器数据存储、转发、控制、远程通信等等)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列明的技术要求。”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联系方法:单位: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部(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阜阳路**号(原合肥市委)四楼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