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广铁物招【2014】60号营改增税控系统建设设备招标公告(2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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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现对“营改增税控系统建设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编号:广铁物招【****】**号。二、招标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地 址:广州市中山一路***号广铁办公大楼***房,联系电话:***-********。三、物资明细:站段应用服务器*台、站段专用终端设备*台、税控电脑**台、票据打印机**台、收入主机扩容设备*项、专用扫描仪*台,含配套软件及安装调试等,详细物资明细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通过当年年审,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有从事同类信息系统集成或技术服务*年及以上的经营业绩;*、投标人(非原厂投标的)应具有相关产品的代理销售资格,并能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产品及服务的专项承诺或授权;*、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遵守招标人制定的招标规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项目实施地点:按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六、投标报名截止日期:至****年*月**日止(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七、报名办法:用传真电话拨打***-********索取报名表,填写后传真报名表及工本费底单至***-********。八、招标文件售价:该项目招标文件(含技术规格)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另行书面通知);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现场。十、所有投标单位必须提交一定金额(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十一、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指定时间(或另行书面通知)为准,届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十二、招标人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物资招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