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独山县荒草坝至尧王等11条剩余通村油(水泥)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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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独山县荒草坝至尧王等**条剩余通村油(水泥)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 标 人独山县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项目负责人:晏平浩 报 价:*******.**元第二中标候选人:贵阳市道路桥梁设计所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项目负责人:吴小印 报 价:******.**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怀化市公路勘察设计院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项目负责人:胡恩铨 报 价:*******.**元公 示 期****年*月 **日至****年*月** 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的基本事实;(*)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