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霍城县清水河镇江苏大道西延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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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霍城县清水河镇江苏大道西延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霍城县清水河镇。*、工程概要:新建江苏大道西延道路总长度*.***km,红线宽度为**m,以及道路绿化、道路照明、交通工程、环卫设施等附属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万元。二、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噪声及生态影响。(*)建设项目的废气主要为运营期的汽车尾气。施工期的扬尘对沿线环境空气造成一定污染,但这种污染随工程结束将不再存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场地围挡、洒水降尘等相应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施工产生的大气污染影响。汽车尾气对沿线的空气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结果均很小,对现状浓度贡献值很小。(*)项目的噪声来源主要来源于过往车辆。施工期间合理安排各种施工机械操作的时间,文明施工,可以缓解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建成通车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交通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的影响增大,由于新建道路沿线两侧有居民区、学校环境敏感点分布,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采取措施后可以实现噪声达到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的生态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的路基开挖以及临时设施占用的土地。施工结束后,临时设施及时拆除并进行恢复绿化,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对于施工中遭到严重破坏的土地,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以促使其恢复生产力,一般采用覆盖表土、平整压实,在此基础上通过豆科植物和有机肥等进行改良,待土地初步恢复生产力时,恢复绿化。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要求,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能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能够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四、公众参与征询征求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其它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形式:发布第二次公告(公开网站)。征求意见范围: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群众。五、公示期限、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告时间为****年*月**日,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六、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清水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联 系 人:王晨曦联系电话:***********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联系人:刘玲玲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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