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2014年物业服务项目重新采取公开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潜在)投标人: 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的委托,对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年物业服务项目重新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点击下载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相关内容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ZJ****GZ*** 二、 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年物业服务项目 三、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序号 名 称 服务期 * 物业服务 两年 备注: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详细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一、 投标人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近*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法定代表人及财务主管在本次投标活动前五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该项目授权代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需在本地设有服务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投标人的资质复印件; (*)、同类项目业绩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三、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现场购买),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下午**:**起;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五、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六、 开标地点: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室; 七、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 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 *.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及传真:****-*******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鹅坑桥永安大厦A座二楼 韶关市浈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日